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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次为复合型自然资源“上户口”
作者:福建永科 来源:永科建设 发布时间:2024/09/07 浏览:351次

近日,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成登簿,拥有了自己的“户口本”。这是我省首宗复合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通过给自然资源“上户口”,清晰界定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助力重要生态空间的分类施策、生态保护和有效监管。

据悉,该自然保护区登记内容主要包括保护区自然资源的空间范围、面积、类型等自然状况,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等权属状况,以及登记范围内的不动产权利和公共管制信息等其他事项。其中,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全部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职责代理履行主体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登记单元内湿地资源1619.95公顷,水流资源6.9公顷,草原资源1.82公顷,海域资源(零米线以下海域)360.42公顷,其他自然资源146.74公顷。

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文岭镇、梅花镇内,地处闽江入海口梅花水道,总面积达2135.83公顷(含2个无居民海岛135.75公顷,其中:汶母顶岛6.11公顷,草塘岛129.64公顷)。该自然保护区内不仅包括了广阔的海域、陆域和无居民海岛,还涉及河口浅滩、潮间带沙滩、泥滩、盐沼、红树林沼泽等多种湿地类型。

“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后,为调动权利主体保护自然资源的积极性、推动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监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打下良好基础。”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我省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此次在省自然资源厅的指导下,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对照福建省人民政府代理履行清单,启动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确权工作流程。

通过比对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长乐区城镇开发“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海岸线、海河管理分界线、水源保护界线,以及国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等成果,结合调研走访、实地勘查,经多重套合修正,在“一张底图”上划清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权属界线。而且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初步成果逐级由区、市、省级自然资源、林业、水利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解决了资源交叉重叠、类型认定不一、权属界线不清等问题,确保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现势性、完整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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